湖南长沙养狗狗都要办狗证吗?
是滴呢 2015年7月开始实施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饲养犬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凡在市区限养区内个人拥有住宅的,每户只能收养一条犬,且不得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注:小型犬指成年犬只体重不超过十公斤、身高不超过三十公分(长度+高度)的小型观赏犬,如博美犬、蝴蝶犬、日本尖嘴犬等;中型犬指成年犬只体重十公斤以上、身高超过三十公分的犬类,如拉不拉多犬、金毛寻回犬、苏格兰牧羊犬等;大型犬指成犬体重超过二十公斤的犬类,如阿拉斯加雪橇犬、圣伯纳犬、大丹犬等]。
办理养犬许可证所需资料有: 个人申请办理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本人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所养犬只的彩色照片一张(电子照片打印); (三)饲养场所的情况说明(产权属单位的,需单位出具说明); (四)动物疫病防治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予以签发养犬许可证并予以备案。
办理养犬许可证不收费哦~ 需要注意的是,对患有传染病的犬只,一律不予办理养犬登记,已传染给人的,有关责任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条例》规定的,由相关行政部门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