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宠物火化费用多少?
2021年,广州一家长带狗去看病,但医院以不能探视为由拒绝,于是该家长将医院起诉到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医院需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司法鉴定费共计6万余元。 这是全国首例因宠物诊疗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案。 庭审中,原告认为,由于被告的违规操作使得狗狗受到惊吓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医管理条例》的规定,动物诊疗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的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所患疾病的情况、治疗方案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和后果等,所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被告则认为,其已经为小狗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实施了相应的诊疗方案,在诊疗过程中并无过错;因为动物诊疗的特殊性,部分诊疗行为无法以人类医学的标准来衡量,故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求。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系动物诊疗引发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应适用一般侵权行为的责任构成要件进行审理。 结合原、被告的陈述及相关证据,可以认定被告确未及时向原告告知诊疗过程、相关医疗器械的使用及其他可能产生的并发症等情况,导致原告对诊疗过程存在误解并因此遭受心理伤害。
同时,综合考量双方当事人在本案中的过错程度、所持理由、诉讼请求等因素,法院认为,被告的过错行为与原告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依法应对原告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合计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