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哪些狗狗是禁养的?
根据《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 下列犬种禁止个人饲养(一)斗犬:比特犬、阿根廷杜高犬、西班牙斗牛梗等; (二)危害社会治安的犬种:巴西猎犬、阿富汗猎犬、中亚牧羊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马士提夫犬、德国牧羊犬、布鲁塞尔格里芬犬、爱尔兰雪达犬等; (三)具有危险性且容易引发疾病的犬种:英国猎狐犬、美国猎狐犬、威尔士激飞犬、波美拉尼亚沃洛夫犬、法国斗牛犬、罗威纳犬、西高地白梗、比格犬、边牧等。
此外还有一些体型比较大,攻击性较强的犬种也被列入了严禁养殖和销售的名单,包括大型犬如阿拉斯加雪橇犬、萨摩耶犬、巨型贵宾犬、圣伯纳犬、马犬等等。
对未经登记就擅自养犬或者违法繁殖犬只以及不按照规定办理迁移、变更、注销登记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